其中有三分之一是流动人口,他们以贩卖妖兽材料为生,把狂风城当做了据点。
“唉,这次亏大发了,捕捉半妖之马不成,还被三级妖兽青火狼击杀了五个成员。”
“谁知道那半妖之马竟跑到青火狼的领地,哥几个能跑回来算是运气好,可怜宋骇第一次和我们出去捕猎。”
“人已死,给他们的家人送点灵石过去,尤其是宋骇新婚的妻子,给她双倍灵石。”
“这是自然!”
耳中听着这些修士的唉声叹气,长乐心道:“都说狂风城的修士来钱快,不过送命也快啊!外界这么凶险,也不知道公爷如何了。”
远远的,长乐就看到了巍峨雄伟的狂风城,压了压斗笠边缘,加快步伐走了过去。
不一会儿功夫。
长乐来到城门口。
守城的士兵一个个虎背狼腰,太阳穴高鼓,眼睛里时不时闪现出锐利的精光,令人不寒而栗,为首的几个士兵队长则是金丹前期的修士。
如果仅是如此倒也罢了,在长乐的感知下,分明察觉到城墙上的碉堡中有元婴修士存在。
“好森严的防御,难怪能稳稳耸立在魔鬼大草原中央,这么多年来从没有被妖兽攻破!”
长乐心中暗惊。
几名士兵队长在城门口来回巡逻,口中大声道:“一人五枚中品灵石,谁敢偷溜进去,不但要罚十倍的入城费,还要入狱十天,可千万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,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吃。”
“五枚中品灵石,这么贵。”
长乐记得清风城只要五十枚下品灵石,忘忧城也只要一枚中品灵石,想不到狂风城居然要五枚中品灵石,简直是匪夷所思。
不过当看到入城的人都是修士后,长乐也就释然了,从乾坤袋里摸出五块中品灵石,准备进入狂风城。
“大队长,是不是她?”
一名士兵队长望着长乐的背影,凑在士兵大队长耳旁道。
士兵大队长点点头,“虽然他带着斗笠,不过身材和画像上的一般无二,有杀过没错过。”
“嘿嘿,那个人说事后再给我们一百块中品灵石,咱们这些天的操劳也算值了。”
“一百块中品灵石,你分三成,我拿七成,有没有意见?”
“我怎么可能有意见,没有大队长你,这份差事哪里轮得到我。”
“这就好,你去派几个混混盯着他,不要让她跑出视线,我现在去通知对方,顺便拿到中品灵石。”
“好。”
……
走在街道上,长乐抬头四处看了一下,总体而言,狂风城的奢华比不上忘忧城,建筑物结构以坚固为主,看上去既大气又实用,当然,并不是所有的建筑物都是如此,远处一座座酒楼拔地而起,高达四五层,五六层,气势雄浑,一些地方甚至镶嵌了珍贵的金属。
“天天吃烤肉都腻了,进去坐一坐,顺便泡个澡。”
心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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