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俘虏,大轩求见了武王,最后那人不会中原通用语,但是武王身边有精通胡语的幕僚。
“启禀王爷,这是胡人的探子,他们遭遇了白灾,准备计划南下抢掠。”
“胆子不小,一群蛮夷也敢窥探神州!”武王却不在意,简单的询问几句过后就挥手遣退了大轩。
“一群连铠甲兵器都凑不齐的野人,不必放在心上。若不是征伐胡人没什么油水,孤早就带兵踏平了他们。”
武王麾下十万身经百战的精兵,刚刚又屠灭一国,正是志得意满,武功熏天之际,根本不把区区蛮夷放在心上。
传闻胡人生产能力低下,草原少铁少盐,人口稀少,寿命短暂,不说披甲,连铁器都是极少,很多人甚至使用骨头或者狼牙做箭头打猎。
虽然骑兵众多,但轻骑兵怎么是重骑兵的对手?武王麾下三万重骑兵人马俱甲,无坚不摧,胡人想来掠夺只不过是送人头而已。
大轩来至现实世界,深知马背民族的危害和战力,可惜没有人相信他,也许这个世界的胡人真的就像武王说的那样,不堪一击。
大轩败兴而归,心中惴惴不安!回到了营地准备去找营主打听打听,是否胡人真的不堪一击。
营地内灯火通明,热闹非凡,阵阵喧闹直冲天际,也不知道这群混蛋们哪里来的如此惊人的精力,以往也有过几次屠城,前锋营里有人甚至可以狂欢三天三夜。
白天杀人抢劫,晚上喝酒赌钱玩女人,几乎是破城后的通例。
大轩是前锋营第三营千夫长,今天恰巧就是本部人马站岗。执勤的百夫长直接领着大轩找到了营主,节省了不少时间。
大帐内营主和另外两名千夫长都在,正在进行酒宴,真难为他们了,上一场才从武王那里结束,回营就立马开始下一场了。
“见过营主!”大轩进帐先对营主施礼,又对另外两名千夫长施礼问候,大伙急忙回礼。
大轩性格怪异,上了战场凶猛得像一头猛虎,叠最厚的甲,打最狠的仗,下了战场温顺得像一头绵羊,从来不和大家争抢功劳和财物,也不贪慕女色。这样的战友和搭档没有人会不喜欢,前锋营中,他的人缘极好。
当下众人就把他拉入席中,斟满美酒,频频劝饮,勾肩搭背,极尽亲密。
“大轩,得了武王的美人,不在家享乐怎么跑营帐来了,你不是一直喜欢清净不喜欢这边的吵闹吗?”
“来来来,大轩,这块烤肉味道极好,快来尝尝!”
“要我说,男人就该在这里,大碗喝酒大块吃肉,这么多兄弟,这么多美女,多快活啊!”
“来,大轩兄弟,我敬你一杯!”
“大轩你来得正好,上面拨下来好多美女,辎重队都接收不下了,你三营那份已经替你发下去了,你自己的这份现在正好带走。”
大轩闻言诧异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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